日前,东港区监察委员会对东港区西湖镇大石社区村委会原主任李宜波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李宜波在担任大石社区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地上附着物补偿款、项目工程款,涉嫌职务侵占罪。
李宜波身为农村基层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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